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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章 “程桑榆,我好喜欢你。”……(2 / 6)

  不知道从哪刻开始,她眼里盈满了泪光。

  第一首便是传唱度极高的名曲,万人齐声合唱,像个功率强劲的情绪放大镜,那种震撼,非亲临不能感受。

  程桑榆原本以为自己没听过几首张学友的歌,但听下来却发现,几乎每一首的副歌,她都跟着哼上两句。

  至于叶琳,非常让人惊讶,她起初很小声也很拘谨,但在大约三首歌过后,她就跟上了齐声高唱的大部队。

  和他们三人不同,叶琳几乎对歌词烂熟于心,不需要看提词器,也能从头跟唱到尾。

  到最后,荧光棒甩得被任何人都用力,合唱也比任何人都大声。

  后半场时,声音都唱得哑了。

  程桑榆带了个定焦头的单反相机,趁着叶琳全情投入,给她拍了几张照。

  两小时左右的演唱会,好像一眨眼就到尾声。

  演出人员谢幕,全场高喊“encore”。

  叶琳也声嘶力竭地跟着高喊。

  音乐再起,前奏还没奏完一个八拍,叶琳就已听出来,这是《她来听我的演唱会》。

  歌词极其经典,短短一首歌,唱完一个女人的一生。

  叶琳初听并无太大反应,十七岁和二十五岁,对她已遥远得恍如上一世。

  直到唱到三十三岁那一句。

  「在三十三岁真爱那么珍贵/年轻的女孩求她让一让位/让男人决定跟谁远走高飞」

  她的人生,从世人眼中的金玉良缘,急转直入人间真实的一拍两散,就是从“年轻的女孩求她让一让位”开始。

  之后,她便不像是在生活,而是被生活裹挟着被动往前走。

  一直走到今天,早就忘了自己最初是什么样子,有过什么样的梦想。

  其实她也曾有过那样的时代,攒好久的钱买一盘张学友的磁带,把录音机放在枕边,听完A面听B面,直至每句歌词倒背如流。

  那时的她,想过要去市中心最大的百货商店做售货员;

  想过做港剧里的高级白领,出入高档写字楼,用着还是时兴事物的大屁-股电脑;

  想过做只在画报里见过的空姐;

  想过做每晚8点准时播报的电台播音员……

  在那样金灿灿的日子里,她认为自己的未来,有无数种可能性。

  理应如此,本该如此。

  可为什么在成为某个人的“妻子”之后,她的人生,就坍缩为了一种可能。

  这种“可能”甚至都不叫可能。

  没有选择和放弃的自由,怎么称得上是一种“可能”。

  「在四十岁后听歌的女人很美/小孩在问她为什么流泪

  身边的男人早已渐渐入睡

  她静静听着我们的演唱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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