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3 / 15)
常家的半子。
据说当年常家并不同意这门亲事,可架不住常丰莹恋爱脑,绝食、闹自杀、私奔这种手段用了个遍,把家里折腾得鸡犬不宁,硬是逼得父母同意了这门亲事。
而沈国兴这些年在常家的资助下,读了昂贵的商学院,毕业后就跟着常父处理公司事务。
常家父母都去世得早,对冠姓这种事也不是特别在意,但临终前也留下遗言,说是如果生了儿子,一定要随“常”姓。
可是当沈昶出生时,沈国兴已经独掌沈家大权。
理所当然地姓了“沈”。
当沈梨灯母亲抱着沈梨灯来寻亲时,不但没拿到钱,还被保镖狠狠教训了一顿。
到后来沈梨灯母亲就在京安市住下,有了女儿以后可能也良心发现了一点,没在京安市重操旧业,倒是开始安分找工作。
可没有学历也没有技能,年过30的女人能找到什么好工作呢?
除了一些苦力活,也没别的好做。
阴差阳错下,她进入了沈家的善雅集团当清洁工,还悄悄拿到了沈国兴的头发,拿跟沈梨灯做了亲子鉴定。
后来她母亲生病,没多久撒手人寰,离开前就告诉沈梨灯一定要去沈家找父亲。
年仅五岁的沈梨灯跪在大雪之中,穿着一件单薄的羽绒服,冻得小脸通红。
当时的沈国兴有点松动,总归是他的女儿,想要认回来,却被常丰莹拦着。
也不知道后来发生了什么,沈梨灯回到了沈家。
可没有人在意她的死活,只能苟延残喘地在常丰莹手下讨口饭吃,不死就行。
俗话说有了后妈就有后爸,可在这个家里,罪魁祸首就是沈国兴,本身也不是个称职的父亲。
尤其沈梨灯的后妈是真正意义上的后妈。
能把她留在沈家,就已经是常丰莹仁慈了。
这些事春柳依也是断断续续听的,并不完全,只能通过顾清霜说的只言片语拼凑出个完整的故事。
当然,春柳依并没有把这些事事无巨细地告诉祝寒星,只简明扼要潦草带过。
祝寒星听完只啧了声:“有钱人也这么惨啊。”
春柳依瞥她一眼:“也?”
“喝酒喝酒。”祝寒星压下眼底那一抹不易察觉的悲伤,笑着拍春柳依的马屁:“好姐姐,你还知道些什么?再跟我说说呗。”
春柳依:“……”
“不知道。”春柳依语气冷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