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消失的盗贼(四)(9 / 11)
杨小水才得以喘息。因身体不适,戴佳婉的看管力度大大下降,杨小水抓住机会逃了出来,金子达其实看见了,但心中仅存的一点良知让他选择视而不见,这才有了杨小水大街上求救的后续。
“混账!”肖明成狠狠拍了下惊堂木,在一干两旁衙役们齐敲水火棍的“威武”声中喝道,“大胆泼妇,公堂之上岂容你撒野?!来啊,拖下去,打十个板子收收性子再来回话!”
打完板子之后,戴佳婉果然安分许多,可她在交代案情时依旧不老实。
一开始戴佳婉仗着没人抓现行,死活不肯承认曾见过杨小水,但度蓝桦在她家的一间空房子里提取到大量杨小水的指纹、掌纹,证明后者确实曾在这里住过相当一段时间。戴佳婉眼见无法辩驳,当堂反水。
“他一向贪财,毫无廉耻之心,那日是说好了让我花钱嫖的!”
这话倒有些令人刮目相看,显然戴佳婉的脑子相当灵活,这么短的时间内就想到对自己最有利的说辞:
不管是通/奸还是强/奸都属于犯罪,但花钱嫖,那就不一样了。
妓,也是正当职业,要向朝廷纳税的。
但是很快的,这个说法就被驳倒,因为戴佳婉根本拿不出付嫖资的证据。于是,她第二次改口,说自己与杨小水通/奸。
因大禄朝的商业繁荣、民风开放,几代统治者又来自关外,男女关系方面也不像前朝那样苛求,在通/奸方面的惩罚跟强/奸差不了多少,根本区别是前者罚两个,后者罚一个。
戴佳婉从小就不是吃亏的主儿,一口咬定是通/奸,指责杨小水贪恋自家钱财勾引在前,后索要财物未果,这才翻脸。
杨小水见她倒打一耙,气得七窍生烟,也顾不上什么羞耻与否,当即在公堂上大喊,“你简直不要脸,胡乱污蔑人!大人明鉴,分明是她奸/污!”
肖明成:“……”
不得不说,场面一度相当混乱,作为主审官员的肖明成心理和精神压力都很大。
而且最要命的是,法律条文中关于奸/污的判定,历朝历代都只有男奸女,没有女奸男!
也就是说,哪怕戴佳婉真的做了什么,也告不成!如果杨小水死活不承认是两人通/奸,那戴佳婉很可能最后什么事儿都没有!
他用力捏了捏眉心,拍了一把惊堂木,将堂下吵个不停的男女镇住,再次提醒杨小水,现有证据对他相当不利,还不如痛快地交代了。
你一个大男人,突然跑到别人家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