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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8 / 9)

「那不就得了,你还来找我干什麽?」

「哦……」来人低著头,不情不愿地走了。

丁老三嗤了一声,看著那人的背影不屑道:「吃吃吃!一天到晚就想著吃。这矿洞里一千四百多号人,就他嘴最馋也最能吃!弄点东西都换成吃的了。看到肉就走不动路,活该被人骗!」

传山说不出话,也不愿多做置评。在他看来,那人会被丁老三骂、会被那个八爷搪塞,跟这个人自身在矿里的地位和力量也有关系。

如果这个人够强,哪怕他天天换著花样吃,也没人敢说他什麽。毕竟这种鬼地方,人还能有什麽追求?

小小插曲过後,丁老三带他来到离漏斗尾巴还有段距离、勉强算得上中间位置的一处阶梯上。

「喏,这就是你住的地方。本来你应该住到最里面,但我看你身上有伤,正好这里昨晚刚空了出来,里面还有些家什。也是你来得巧,只要再迟半天,这里就会被人占了。」

传山对老者拱手道谢,一切尽在不言中。

「你身上的伤不碍事吧?如果明天你不能干活,就得不到食物和水,更别提其他东西,伤药在这里比什麽都贵重。」

传山点点头,表示自己能行。不行,能行吗?按照刚才丁老三跟他讲的这里的规矩,这是个自力更生的世界,没有人会多管閒事把自己的口粮分出去,也不会有人閒极无聊去干救人的蠢事,相反这里的矿奴们还巴不得有人死。

因为如果有人死了,那麽这人身上的一切都可以先到者先得。有时候这里甚至会为了一件布褂、一双鞋而杀人。所以就算明天他只剩下半条命,他也会爬起来去干活。

丁老三又说了些需要注意的事,大方地丢下一根蜡烛走了。

传山用丁老三给的打火石点燃蜡烛,仔细打量了一下自己要住的地方。

这是一个纵深约有二十尺的洞穴,看阶梯层数大概在洞穴中端偏下一点,在一排洞穴中,他这个在最外面,旁边就是上来的阶梯道,住在这层的人都会从他门前走过。位置不算很好,但总比住在低矮又潮湿的漏斗尾巴处好。

洞内高度正好比他的头高一点,不需要他每日辛苦地弯下腰过日子。

洞穴里面为防坍塌,用木方子把四周的墙壁撑了起来,墙壁是含著岩石的实土层。说来也奇妙,这个用来住人的大洞穴与矿道相隔不远,这里的墙壁却不含一点煤渣。不过若不是如此,这里也无法住人就是。

再看左边墙角,那里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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