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送房(3 / 4)
了你就知道了。”
霍明琛除了明面上的房产,其实暗地里背着家人还买了一套,上辈子这套房就给了陆起住,用来金屋藏“娇”,不过那是他们在一起三年后的事儿了。
现在……好像有点早,所以陆起不太确定。
不过当霍明琛驱车带着他前往目的地的时候,看着周遭熟悉的景色,陆起就知道自己八成是猜对了。
“这里离学校不远,以后周末就来这里住。”
霍明琛给了陆起一把钥匙,推着他进了新居,言语中带了点炫耀的意思,
“房子是我自己装修设计的,前段时间才弄好。”
室内设计风格很符合霍明琛的审美,低调奢华的冷色系,陆起的指尖拂过壁纸,目光一寸寸巡视着,压在脑海深处的记忆忽然又控制不住的翻涌起来。
故地重游,霍明琛不知道,陆起其实比他更熟悉这里。
“很漂亮。”
陆起真心夸赞。
“真的?”
霍明琛望着他,歪着头咬唇坏笑,只觉得看陆起越看越顺眼,一句话轻易出口,
“喜欢就送你。”
这样寸土寸金的房子,普通人奋斗大半辈子都未必买的到,但价格只是其次,设计的心血才是第一,他轻易送人,不是大方,而是真的看重陆起。
系统:咳咳咳。
陆起只能强颜欢笑,
“有你就行了,要什么房子。”
#论重生那些年我错过的金山银山#
他说完这句话,忽然毫无预兆的被霍明琛一把按在墙上,对方明明比他矮了小半个头,气势却一点不输人,
“原来你是闷骚款,看着一本正经,说话比谁都甜。”
陆起纳闷了,第一次有人说他骚,他低头扣住霍明琛的后脑,声音低沉,目光霸道张扬比他尤甚,
“只对你这样,不好吗?”
好,当然好,好到霍明琛腿都软了,他抓着陆起的衣领,几乎是半挂在他身上,声音沙哑的道,
“今天晚上住这儿。”
意思很明确,来都来了,不打算睡一睡他再走吗???
陆起:“……”
第一次发现,霍明琛是个粘人精。他把人抵在墙上亲的晕头转向,一颗一颗有条不紊的解开扣子,露出性感的喉结,还有闲心问问题,
“我是闷骚,你是什么?”
霍明琛在他的脖子上留了个草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