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眼熟(2 / 5)
昨天酒吧挺忙,陆嘉音10点半收工时才看见周铭的信息,知道周铭发烧了,她回学校时特地绕路去买了个鸡汤,想着让周铭的室友帮忙带给他。
路过校园里有名的激情小树林,好巧不巧,陆嘉音一眼就看见声称发了高烧的周铭正激动地跟一个女生啃在一起。
啃得还挺津津有味。
仿佛女生的唇是喜宴上香嫩可口的酱汁大肘子,啃完又舔,舔完再嘬。
也不知道往树林里面走一点,直播似的,全方位展示。
周铭那双手也不老实,从女生腰侧一路攀升至胸前。
这是发烧?
这难道不是发.情?
她看了一会儿,觉得没意思,拎着鸡汤回寝室,自己喝掉补了补。
“陆嘉音你是不是从来都没喜欢过我?追你的时候就有人说你一学期换好几个男朋友,我还不信,现在我……”周铭瞬间爆炸,像是被踩了尾巴的狗,疯狂咆哮。
嫌他聒噪,陆嘉音把手机从耳边移开一点,开口:“周铭,分手吧。”
电话那边的人一顿,不敢置信地问:“你说什么!分手?陆嘉音你他妈是不是一直都在耍我?……”
“不合适。”陆嘉音难得耐心地解释了一下,“我喜欢在图书馆里做题,对小树林里互相用嘴拔罐的活动没什么兴趣,这点我们不同,所以不合适。”
“什么?你、你看见了?”周铭愕然片刻后开始慌张,语气一下弱了下来,“嘉音你听我说,我那不是……我是因为你对我太冷淡,所以我才会见她的,我根本就不喜欢她!”
逻辑不通,牵强附会。
两人间的感情出了问题,应该由两个人来沟通解决。
而不是去树林里啃大肘子。
无论电话那边的周铭说什么,陆嘉音还是那副不喜不悲的冷淡腔:“分手吧。”
“行!分手就分手!陆嘉音你他妈别后悔!”周铭用嘶吼强行挽尊。
好像每任男友成为前任之际都是这样:
追人时温柔体贴得像住在你肚子里的蛔虫,分手的时候就变得歇斯底里、面目可憎。
陆嘉音从库房出来,顺便拎了一支苏格兰威士忌摆在吧台的空缺上,一回眸,那个点了拉莫斯金菲士的男孩还没走。
不止没走,脸居然还红着。
小金用胳膊肘撞了一下陆嘉音,打趣道:“倔强的小爱慕者,非要等你出来。”
陆嘉音看了眼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