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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7章 有意义的事(腊月十六)(6 / 7)

在这个世界存在的意义——她到底影响、改变、提高了部分人的生活。

也算是为人民服务了!

对于红枣说去哪儿谢尚就跟着去哪儿,没一点反对。

谢尚自从尝试到碎片时间搁脑海里温书的甜头后便沉迷于随时随地学习带来的成就感中而无力自拔——谢尚巴不得在不同的环境中体验那种众人皆醉我独醒的莫名爽感,红枣让他再跑十家他都没啥意见。

谢尚没想到李春山会突然真情实感的对他媳妇说出这样一番感谢话来,惊诧之余,心里涌起莫名感动——范文正公曰“不为良相,便为良医”。后人赞:“范文正公存此心,真良相也。”

谢尚以进翰林院入相为目标,自然熟知这段公案。他没想到他小媳妇做一盒薄荷膏便即有济世利人之功——他小媳妇红枣虽说养玉至今无甚成果,谢尚暗想:据说还是一观就睡,但却是有颗为良相的心。

李高地原挺满足于自己现今的吃好喝好穿好的老太爷日子,觉得人生如他,也算功德圆满了。

结果没想于氏会得一个消渴症,从此过上不能吃不能喝的日子——如今饭时一大家子人都在堂屋吃饭吃菜,独于氏一个人缩在卧房炕上吃玉面粥就点白菜烩肉之类。

今年因为猪瘟的缘故,市面上的肉特别贵。李高地家差不多大半年都没买肉。

现家里刚杀了年猪,除了制腊肉外,还留了不少烧红烧肉。

于氏不能吃红烧肉,她只能在李玉凤烧肉放酱油和糖等调味料前拿碗舀点汤夹几块肉倒进自己的白菜锅里。

一般的家常炒菜都要放糖,于氏不能吃,她的菜都要单炒——于氏再霸道,也不好要求全家一起跟她吃病号饭。

但一人份的菜不好炒,只一碗的玉米粥也不好烧,饶是李满仓孝顺给买了红泥炉小铜锅,讲究了一辈子的于氏现午晚饭也都是吃早饭剩粥,菜也只能荤素混烩,再没得以前那种饭是饭,菜是菜,肉是肉的清爽日子。

偏于氏还不好抱怨。

俗话说“久病床头无孝子”。于氏心里明白她与人抱怨,或许现还有人会帮她说话,但等一年、两年后呢?到时就是郭氏当面咒她老不死都不定再有人帮她说话!

所以于氏只能乘着自己还能动尽量自己做,实在不想做了,就凑活。

李高地这辈子就爱吃个米饭就红烧肉。他每回吃饱了米饭红烧肉再看于氏的玉米粥就白菜烧肉,便觉得于氏这人没口福。

而于氏这病落到李高地他哥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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