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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女人不能惹(7 / 7)

被打击崩溃了:“不许,都不许,不许说出去,不许叫旁人知道!”说着,这老货还看了她吴亲家一眼!又看看颜启:“你把这事儿给我办圆了,不许有人知道!”颜启连遭打击,先是亲口跟他娘承认他废了,又出了眼下这事儿。最后一点勇气,也被颜老娘这一崩溃的怒吼给吼飞了。他也萎了。

能威胁儿子,威胁这吴“亲家”,真亲家是不能威胁的。尤其是姜戎,他必要给妹子讨个说法。姜戎虽是世家子,然则自幼习武,又掌兵,带着一股子的彪悍之气。此时占尽上风,却也恨极了颜平之等人。他也是看出来了,若说这颜吴真是出自同源,他也不相信的。可谁叫一卜便是个正呢?好机会不能错过。

颜平之被他揪到手里的时候,已经崩溃了。

作者有话要说:[1]姑娘,也可以当成是姑·娘,就是姑妈。

同姓不婚,不论妻妾,不论血缘远近。《唐律疏议·户婚》:182 诸同姓为婚者,各徒二年。缌麻以上,以奸论。

【疏】议曰:同宗共姓,皆不得为婚,违者,各徒二年。然古者受姓命氏,因彰德功,邑居官爵,事非一绪。其有祖宗迁易,年代寖远,流源析本,罕能推详。至如鲁、卫,文王之昭;凡、蒋,周公之胤。初虽同族,後各分封,并传国姓,以为宗本,若与姬姓为婚者,不在禁例。其有声同字别,音响不殊,男女辨姓,岂宜仇匹,若阳与杨之类。又如近代以来,特蒙赐姓,谱牒仍在,昭穆可知,今姓之与本枝,并不合共为婚媾。其有复姓之类,一字或同,受氏既殊,元非禁限。若同姓缌麻以上为婚者,各依杂律奸条科罪。

问曰:同姓为婚,各徒二年。未知同姓为妾,合得何罪?

答曰:“买妾不知其姓,则卜之。”取决蓍龟,本防同姓。同姓之人,即尝同祖,为妻为妾,乱法不殊。户令云:“娶妾仍立婚契。”即验妻、妾,俱名为婚。依准礼、令,得罪无别。

其实占卜也不能防止乱伦的。有个有名的故事,传说晋末大乱,士人东渡,有一位道德楷模,在抉择的时候放弃了自己的儿子,选择了救别人的儿子。过江之后,发现自己没儿子了,老婆也生不出来了,就买了个妾。

占卜一下,不是同姓,就纳了。后来越看越觉得小姑娘眼熟,一问,再一问,艾玛!是他外甥女儿。

道德先生到死都没有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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