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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1章 要搬家(4 / 7)

劲儿在谷东有限的人生中,还从来没有过。

醋蒜一蘸,煮成褪骨的肉,大家都是拿手撕着吃,也就不显得谷东的吃相有多狂野了。

牟芳芳太勤快了一点,不像谷东那样,理直气壮,吃东西厉害,尤其是吃肉,能吃出一种气壮山河,唯我独尊的感觉来。

苏向晚孩子太多,想把其中一个送人,而侯清跃呢,一开始是想要牟芳芳的。

在饭桌上,突然就喜欢上胖乎乎的,粘在苏向晚怀里,大口大口吃着肉的小谷东了。

不得不说,这小家伙的胃口那是真好,胃口好就意味着好养,更何况谷东还是个儿子,对于一般人来说,养儿防老,这是个最基本的吧?

“小谷东,你想不想到养猪厂去住啊?”侯清跃从肘子上撕了好大一块瘦肉下来,蘸了点醋和酸,就递给小谷东了。

这小家伙短腿肉肉的,摸上去甭提多舒服了,好捏,也是个优点啊,大冬天的,暖和的跟个火炉子似的。

驴蛋和狗蛋,吱吱几个在一瞬间居然也安静下来,看着小谷东呢。

当然,他们也是想知道,小谷东的回答,会不会让他变成要被送走的哪一个。

“谢谢阿姨,但我只吃我妈妈给的肉肉。”谷东转头,够着脖子,油乎乎的小嘴巴在苏向晚的脸颊上狠狠亲了一口,给她抹了一嘴的油,钻苏向晚怀里,不出来了。

疤爷就是疤爷,你甭看他外表长的粗犷,嗓音虚蓬蓬,但是,关键是刻可不糊涂。

“那就芳芳吧,今天晚上养猪厂的人全回家了,我正好就一个人,给我作伴儿去,好不好?”侯清跃说。

牟芳芳吐了吐舌头说:“好呀。”

磕睡遇着枕头,再不说牟芳芳在寄人篱下的时候,心里有多孤寂的时候,遇到侯清跃愿意领养自己的时候有多感激,总之,大过年的晚上,宋团开着车,就把侯清跃和牟芳芳俩,给送到养猪厂去了。

三十的夜,天上飘着黯黯的雪沫子,侯清跃包里装着泡软的扁粉、泡发好的木耳,炸成金黄色,只需要炖一下就能吃的排骨,还有油炸的,酥的掉渣的油果子。

说实话,在北京的时候,她的工作好,生活地位高,像什么粉条啊、油果子啊,糖果啊,排骨啊,这些东西,侯清跃从来没有把它当作珍惜之物过。

当然,那时候宋团写信要点小县城里没有的东西的时候,侯清跃之所以一直都有求必应的寄,除了原来妥贴,稳重,踏实的宋团一直怀着好感之外,她从来,就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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