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2 / 4)
将慕时丰骂了一遍。
禽.兽不如!
陶然穿了件白色的挺保守的长款礼服,妆也比较淡,可是遮掩不住她从骨子里透出的妖媚。
坐在车上,她一直照镜子,不禁感慨,“美的不像话。”
蒋慕承:“...知道自己漂亮,也得谦虚点。”
陶然更嘚瑟:“舅舅,一会儿到了酒会那边,我会不会让那些女人羡慕嫉妒恨的?”
“会。”蒋慕承沉吟了下,“她们恨自己没有这样的舅舅。”
“卧...”艹
那个草字还没说出口,就硬生生被蒋慕承的冰冷的眼神给逼了回去。
她以前怎么就没发觉蒋慕承这么自恋?
是不是所有男人都觉得自己是这个世上最帅最有魅力的?
汽车拐上左转道,陶然印象里有那个酒店,不是这条路,难不成搬迁了?她侧脸问蒋慕承,“舅舅,我们去酒店?”
“去接沈凌。”
原来如此。
陶然:“他干嘛自己不去?”
蒋慕承冷哼一声:“他有病!”
陶然心道,那你愿意听一个神经病的话,岂不是病的更不轻?
汽车在沈凌家楼下等了好一阵子,沈凌才姗姗出现,手里拿了个文件夹。上车后把文件夹递给她,“看看吧,里面是之前跟你熟悉的人的相关资料,有我和蒋慕承在你身边,你不用紧张。”
陶然不太明白,不是她陪蒋慕承,给他做舞伴吗?怎么演变成三人行了?
难道是三嫂和舅妈管教有方,他们都不敢与别的女人有肢体接触?所以只能委屈自己跟她一起?
应该是这样了。
“三哥,你不觉得我们三个一起走,很奇怪吗?”
沈凌不以为然,“他是你舅舅,我是你哥,都是有血缘关系的,有什么可奇怪?”
这个不是重点,重点是,“那些人会觉得你和舅舅...借着我...掩饰一些不为人知的事儿。”
话一出,头上和肩膀上各挨了一下打。
我靠,打人都这么心有灵犀一起出手了。
陶然揉揉头,揉揉肩膀,关心道:“今晚林百川会去吧?”
蒋慕承和沈凌不约而同的给了她一记无语又嫌弃的眼神。
她摊手投降。
其实刚才问出那个问题,她就觉得挺傻叉。他公司的酒会,他能不出席吗?可是蒋慕承和沈凌为何偏偏要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