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妖妃对暴君向来一往情深,)(4 / 9)
顺势而起,一掌击在莫霄阳膝盖上。
空旷洞穴里,响起两道震耳欲聋的尖叫。
一道来自像兔子般瞬间蹦起来的莫霄阳,另一道,则来自角落里突然出手的少女。
谢镜辞听出猫腻,拾起被莫霄阳丢在地上的火折子,往前一照:“……小汀?”
“对不起对不起!我真不是故意的。我只是想在山洞里睡个觉,没想到半梦半醒,居然见到一束火光――这完全是下意识动作,我也没办法的。”
莫霄阳以埃及法老王的姿势平躺在地上,这一刻的他无悲无喜,像极一具了无生趣的木乃伊。
一旁的孟小汀睡意没了大半,想要伸手碰一碰他的膝盖,迟疑稍许,又笨手笨脚地把手收回来。
因为是神识入境,在问道会里,每个修士都只能配备最基础的伤药与日常用品,不似在真实修真界,能从储物袋掏出千奇百怪的灵丹妙药。
“你中了我的‘轻梦落花胧月流云掌’,外伤药膏不管用,需用灵力来清除瘀血。”
孟小汀关切道:“很快就好了,你忍一忍。”
“轻、轻梦落花胧月流云掌?”
不愧是闺中小姐,连抡起拳头打人,都要取这么一个不知所云、听上去特别文雅秀美的名字。
莫霄阳听得怀疑人生,觉得不如改名叫“心狠手更辣掌”。
“这是她一贯的取名风格。”
谢镜辞在一旁吃瓜看热闹:“比如‘缠绵悱恻飞花落叶踢’。”
哦,螳螂扫堂腿。
“还有‘风行水上浮生梦我拈花指’。”
就不戳瞎你眼睛誓不罢休连环戳呗。
等等。
莫霄阳终于品出一丝不对劲:“又是腿又是手指头,莫非你是个体、体修?!”
他对体修了解不多,只知道此类修士以淬炼筋骨为主,比起道心,更注重对于体魄的锻造,修为高了,能有金刚不坏之身、化骨血为兵。
无论是修真界还是鬼域,比起占了大头的剑、法、乐三道,体修向来属于难得一见的珍稀品种,原因无它,只因又累又痛又不够优雅潇洒,全靠吃苦得来的修为。
在他原本的认知里,只有穷途末路、没办法修习其它道法的人才会选择修体,没想到孟小汀这样一个娇滴滴的富家小姐,居然也会走上这条路。
其中的违和感,真不是一两句话就能说清。
孟小汀对其他人的这种反应习以为常,乖乖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