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章 审判(8 / 8)
姓,李朝歌抱着剑,站在人群前方,静静听里面的动静。
顾明恪穿着大理寺六品官服,坐在公案后,面容如玉,气势如虹,凛然不可侵犯。莫琳琅和莫大郎跪在堂下,听到顾明恪问:“莫琳琅意图杀父,人证物证俱在。莫琳琅,你可承认?”
莫琳琅垂头看着地面,低声说:“我承认。”
就算重来一次,莫琳琅依然会选择同样的道路。她只是后悔,没有在自己入狱前杀了这个狗东西。
“大人,您看,这个不孝女想要杀我!”莫大郎高声嚷嚷,指着莫琳琅不断辱骂,人群中也掀起轩然大波,到处都是指指点点的声音。旁边的官差冷着脸高喝:“肃静。公堂之上,不得喧哗。”
莫大郎骂骂咧咧地住了嘴。顾明恪眼中没有动容也没有厌恶,继续说:“莫琳琅蓄谋杀父,供认不讳,虽未遂,但杀人行为确凿。念在她年幼的份上,罪减两等,徒十年。”
律疏刑罚大致分为杀、杖、流、徒。徒便是去做苦役,虽然不用杀头,但是十年的劳役也不是轻的,尤其莫琳琅还是个小姑娘。莫大郎不断嚷嚷着判轻了,白千鹤和周劭听到气愤,握着拳头就要冲上前,被李朝歌拦住。
李朝歌看着前方,并没有回头,淡淡道:“听他说完。”
顾明恪等下面人安静后,再次说道:“莫大郎永徽十七年杀妻,隐瞒不报,并毫无悔改之意,事情平息后依然虐待幼女。其行恶劣,判莫大郎故杀罪,入狱,问斩。”
什么?外面的围观百姓中顿时响起惊哗声,莫大郎懵住了。他反应过来,慌忙膝行两步,不断解释道:“顾大人,请您明鉴,我没杀人,我那只是教训婆娘!”
“妻子亦是人。”顾明恪拿起惊堂木,拍在桌案上,一双无喜无悲地眼睛扫过堂下,问,“尔等可还有冤情申诉?”
莫琳琅一直没动静,她被莫大郎辱骂,被围观百姓指点,被判徒刑,她没有反应。直到听到这里,莫琳琅突然落下眼泪。她双手举到额前,端端正正跪伏在地,哽咽道:“我认罪。谢顾大人。”
——《血朱砂》篇完。
作者有话要说:李朝歌:吃瓜吃到自己家房子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