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章 大结局(6 / 7)
心腹躬身,恭敬地将一个明黄色的布包奉上。谢玄辰打开看了看,边角有磕碰,是传国玉玺无疑。
谢玄辰将玉玺重新包住,自己提着往外走。经过众人时,说道:“此后,不许再提南邺。天底下,从来只有一个邺朝。”
众人下跪,铿锵有力应道:“是!恭贺王爷,统一天下。”
谢玄辰没有回头,大步走了出去。他的战马就停在金銮殿外,谢玄辰跨上马,立即在宫道上疾驰,马蹄声哒哒朝正北方跑去:“回朝。”
大军南下征讨南朝廷,不出三个月凯旋而归,军中所有人都喜气洋洋。回程时的气氛和来时截然相反,众人心情不一样,都有心思注意路边的花。
原来不知不觉间,春天已经来了。
徐七郎跟着谢玄辰身边,他如今已经娶妻生子,儿子只比谢长安小一岁。他想到即将要回家见媳妇儿子,八尺的糙汉子也变得柔情起来。徐七郎见路边开了一树叫不上名字的花,红红火火看着极为热闹。他好奇,问道:“这树花开得好看。不知道叫什么名字?”
谢玄辰随意瞥了一眼,淡淡道:“海棠。”
徐七郎只是随口一说,压根没想到有人能回答他。他看着谢玄辰的目光极为不可思议:“王爷,你竟然连花都认识?”
“只认识海棠就够了。”谢玄辰刚才还好好的,此刻不知为何突然打马冲出队伍,顷刻就把后面的大部队甩出一截,“你带着大军慢慢走,我先回城了。”
万花之中,独识海棠。
三月春光中,一匹快马全速奔向幽州城。上面的人银甲红披,骑着一匹白马,几乎比这春日韶光还要绝艳。
他的海棠花,他此生挚爱。
他回来了。
——《我给男主当嫂嫂》,正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又一本写完了,总觉得《嫂嫂》没写多久,没想到都已经连载三个月,字数五十万了。
这大概是我写过最少女心的一本书,码字的时候全程都很快乐。最开始的时候只是想写一个救命之恩的故事,后来谢玄辰的性格层次越来越多,他仿佛完全活了过来,自己在蛰伏、挣扎、沉沦,又筹谋、复起、造反。
谢玄辰和慕明棠的基调和《难消帝王恩》很像,都是身逢乱世,都是以花为定调,都是感情偏执中带着些病态,但是《嫂嫂》要比《难消》轻松许多,我自己写的时候也非常快乐。
谢玄辰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他少年成名,一出生就拥有许多